平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9日在平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顺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执法办案要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62件,同比增加6.13%,审结945件,结案率98.23%,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结案率及案件质效主要指标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方阵。
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明确工作目标,发挥职能创优环境。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根据市中院出台的《发挥职能创优发展环境服务保障“两个目标”如期实现工作意见》,制定了《平顺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对众燊制药厂等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执行措施,保障了企业的生产活力和还债能力,助推企业发展,创优发展环境。
坚持能动司法,护航产业项目发展。紧紧围绕县委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和妥善化解旅游开发、新兴产业项目等全县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20余件。进一步完善“僵尸企业”依法退出机制,有效处理印刷厂破产案件,全面完成财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工作。审慎处理大红袍公司等企业与银行金融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障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妥善化解涉及扶贫、产业发展等纠纷17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服务大局。认真落实精准帮扶责任,帮扶青羊镇小东峪村2017年度整村退出贫困行列。
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平安法治建设。认真落实“1+4”10项制度体系,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以案释法,促进社会风险防控,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和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平安平顺、法治平顺建设。一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二、持续狠抓执法办案要务,为全县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依法严惩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案件19件,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8件,审结贩卖、容留、非法持有等涉毒案件16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陈可丽等被告人电信诈骗一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3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对1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宽缓刑罚,对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确保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妥善化解纠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侵权案件82件,依法审结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34件,为3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0余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48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倡导新时代新家风,让家庭成为人生的幸福港湾;依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等案件89件,坚持平等保护,倡导诚实守信,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20余件,依法保障土地产权关系,让农民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1.2万元,体现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采取最适宜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各类案件调撤率达42.69%,名列全市法院前茅。
攻坚克难,破解“执行难”取得重大突破。在加强物质经费保障,优化人员结构配置,联动各方支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平顺县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办法(试行)》,完善内部联动机制。全力开展了“涉企合同专项执行”、“跨年执行攻坚”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积极作用,共查询案件194件次,执结案件267件,执结到位金额640余万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全年累计对112名个人、21家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12人进行司法拘留,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诚信平顺”建设。执行团队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先进集体”。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既定改革工作任务全部落地生根
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推动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完成法官入额遴选和书记员招录工作,以13名入额法官和10名书记员为核心,组建三个审判团队、两个执行团队,实现人员分类管理,精简内设机构,转变工作职能,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助紧密、运转高效的新型办案团队。完成入额法官职务等级评定和工资套改工作,落实职务保障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办法(试行)》,全省基层法院首家通过省高院、省人社厅审批,省高院予以通报表扬。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司法责任制有效全面落实。为进一步保障员额法官依法履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等规定,对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及程序等予以明确。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责任制有效全面落实,2017年审判质效与往年同期相比显著提升。
承担全省试点工作,家事审判改革成效显著。2017年,县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我们高度重视,新建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组建专业审判团队,聘任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和专业心理疏导员,并联合县司法局、妇联等15家单位出台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离婚冷静期、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等制度,先行先试工作成效显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委派诉前调解172件,调解成功66件,为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度我院被县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制定印发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特别坚定、旗帜特别鲜明、态度特别坚决地把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去,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职业化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外出培训、集中研讨、实战练兵为手段,持续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先后选派干警20余人次赴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和省法官学院就《民法总则》、民事案件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等内容学习20余次,组织干警就“1+4”10项制度体系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中研讨近10场次,在“五一”劳动节举行岗位技能竞赛,有效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2017年度我院课题组再次申请中标全省法院课题研究“重点课题”。
坚持挺纪在前,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等形式,加强对案件整个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并先后开展了庭审规范化专项整治、办案“三同”现象整治等工作,严查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积极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管在平常,严在经常”。全年共开展提醒谈话10余次,把纪律挺在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权力运行的前沿,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成绩斐然,一名干警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名干警被市中院评为 “全市十佳法官”,荣记三等功;一名干警被省高院嘉奖,荣记三等功。
五、努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大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科技应用,服务人民群众。新建两个科技法庭,为实现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构建开放、动态、便民司法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开展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工作,生成电子卷宗678卷册,为方便当事人复制利用提供更加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和裁判文书上网直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力推进。“法信平台”已经开通,法条检索和类案推送等功能对提升法官办案质效,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为打通服务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奠定基础。
加大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抓手,全年在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785件,持续通过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在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开执行信息269条,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执行公开服务,全面推进阳光执行。首次开通并入驻中国庭审公开网,全年共直播案件152件,将庭审现场正义变为大众可视正义,让司法公正的天空更加透亮。继续利用官方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法院资讯和司法动态,持续向社会传递法治好声音、司法正能量。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及时主动请示报告法院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人民法院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县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设立援助律师值班室,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广泛听取律师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
尊敬的各位代表,取得这些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本在于县政协、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党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法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司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和应用与先进法院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四是对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如何实现“放权”不“放任”,尚需进一步探索;五是执行案件实际执结到位率依然不高等等,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努力为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顺篇章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新提升。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扣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人民法院贯彻执行。
二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保障服务大局有新贡献。加强新时代、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稳妥审理脱贫攻坚、新型产业项目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全力保障服务大局。深入落实帮扶企业各项措施,强化风险企业帮扶和司法重整,能动做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工作。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和民间合法融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审慎处理“三农”纠纷,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原则,践行司法为民有新作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公正司法。坚持对涉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优先保护,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巩固和深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各项司法便民举措,顺畅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注重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大力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联合惩戒“老赖”力度,决战决胜“执行难”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继续做好深化改革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有新亮点。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责相统一的运行模式,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法院部署,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着力完善符合实际、运行有序的内设机构设置,让更多业务骨干回归审判一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探索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逐步完善家事审判制度的新机制新规则,为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工作积累成功做法,提供“平顺经验”、“平顺方案”。
五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信息技术建设应用有新成效。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造、网络机房布线升级、移动办公办案专网建设工作,完善网上便捷司法服务和在线诉讼服务。加快推进司法网拍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健全网上案件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直播庭审等制度,深化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和应用,发挥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审判领域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诉讼服务精准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六是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建设过硬队伍有新气象。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依法保护法官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实施文化兴院工程,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建设“一地两区”“三宜”美丽平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4”10项制度体系: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制定了以《省委政法委统筹指导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牵引,以法、检、公、司各部门工作办法为主体的10个试行文件组成的“1+4”制度体系。
老赖: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加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县法院为全市三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离婚冷静期:起诉离婚后设置的一个冷静期,让当事人认真思考自己的婚姻状况,区别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避免冲动性离婚,更好地促进家庭稳定。
离婚证明书: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平顺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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